关于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办法的通知
关于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
评估办法的通知
各市、区教育局(教育文体局、文教局),各直属中小学:
《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方案(试行)》(苏教〔2006〕17号)和《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方案(试行)》(苏教〔2006〕18号)已下发。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,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、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办法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办法
2.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办法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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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教育 学校 评估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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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7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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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共印:70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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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 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办法
附件二:
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办法
根据《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方案(试行)》(苏教〔2006〕17号)文件精神,为了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目标,现将“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”评估办法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(2006年12月~2007年12月)
一、评估时间:
现场评估验收时间为2006年12月,2007年1月中旬、3月下旬、10月下旬和12月上旬。各地在现场评估验收前一个月申报验收学校。每所学校评估时间为一天半。
二、评估对象:
全市公办初级中学,九年一贯制、十二年一贯制和完全中学的初中部。已获得“省示范初中”称号的公办初中,原则上2007年底完成“教育现代化初中”的创建任务。
三、评估内容:
《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标准(试行)》。
四、评估程序:
1.各地、各学校学习《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方案(试行)》后,先由学校对照《标准》进行自评,自评合格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;
2.由各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;
3.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验收;
4.公示确认、发文授牌、表彰先进。
五、评估方法:
1.听取校长汇报;2.察看校容校貌、设施设备;3.随堂听课;4.随机查阅原始资料(不需专门为评估做资料),例如:近三年学校及各部门的工作规划、计划、总结、规章制度,技术装备清单、总课表和作息时间表、班主任手册、备课笔记和学生作业、课题报告、学籍资料、学生成绩汇总情况和毕业年级中考情况等等。5.进行师生座谈、师生个别访谈;6.评估验收意见反馈。
六、递交申报材料:
1.《“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”申报表》(见附表);
2.学校《关于申报“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”的自评报告》;
3.各市、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的初评报告;
4.现场评估验收时,给验收组成员的材料:除上述材料外,学校总课程表、作息时间表、学校平面(简)图等。
第二阶段(2008年1月~2010年12月)
评估的时间、对象、内容、程序、方法同第一阶段。
苏教基〔2006〕47号